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及安徽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决策部署,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数字经济政策》)。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安徽省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数字经济日趋活跃。《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等相继出台,初步形成法规、规划、政策联动支持数字经济的保障体系。“宽带安徽”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建成全光网省。4G网络实现城市城区、县城城区、乡镇和高速、高铁连续覆盖,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4G覆盖。信息安全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产值首次突破4000亿元大关。量子保密通信等前沿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全球领先。“中国声谷”成为首个国家级智能语音产业集聚区。合肥、宿州、淮南等特色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集群逐步壮大。信息化与产业发展加速融合,两化融合指数领先中部,正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互联网+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服务”的新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城市覆盖面不断拓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取得明显进展。全国首家智慧医院在安徽省挂牌,建成一批智慧学校。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安徽省发展数字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刻适时作出发展数字经济战略,可谓乘势而上,抢占未来发展先机。 制定一个兼具指导性、可操作性于一体的政策,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努力找准数字经济发展的着力重点以求加大政策的影响力,为此开展了大量调研、论证、反复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等工作,最终形成了这个政策。 总体考虑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与数字经济有关文件精神。自去年以来,国家先后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制造业“双创”、人工智能等方面作出新的工作部署。这些工作与数字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例如工业互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所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核心载体;制造业“双创”是构建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集群发展的制造业新生态的重要途径,将催生大批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数字经济政策”围绕国家关于上述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相关领域工作。 二是全面支持数字经济各领域发展。“数字经济政策”以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路径,强供给做大数字经济规模;以加强数字社会建设为牵引,扩需求拉动数字技术应用;以提升数字政府能力为抓手,优保障营造数字经济良好环境。同时,针对数字经济企业迫切需要支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供精准支持政策,构建全要素、全方位的政策体系。 三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数字经济政策”与安徽省已出台的“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降成本等政策衔接,在金融、税收、土地等要素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力求形成政策合力,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数字经济政策”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是支持数字技术创新。主要是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培育“互联网+制造”示范,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软件“铸魂”工程等领域的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对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每年优选一批智能硬件产品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最高50万元;对优秀的智能家居产品和成套智能家居系统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加快数字技术标准研究等。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主要是培育和引进骨干企业,对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新落户安徽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安徽省数字技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0万元;催生“双创”新主体,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双创”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创客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奖补。 三是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平台。主要是推动“皖企登云”,每年优选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和云平台,每个奖补50万元,优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和云公共服务平台,每个奖补100万元;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基于互联网平台开放各类资源,面向公众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对平台内创业项目年收入总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平台主体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完善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 四是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主要是建设数字经济特色园区;构建数字技术应用生态,每年奖补一批由安徽省企业自主研发并取得实效的工业App;培育信息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对获得工业互联网领域国家级、省级优秀解决方案的,每个分别奖补100万元、50万元;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共享服务联合体。 五是大力发展“数字+”服务。主要是推广智慧学校、智慧医疗、智慧养老,发展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推进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发展,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广“数字+”建设等。 六是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主要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统一政务云平台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 七是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支持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企业内外网建设,每年评选一批“网效之星”企业。 八是加强人才智力保障。主要是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大力培养数字经济创新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加强重大贡献荣誉激励,每年评选10个“数字经济领军企业”,评选10名“发展数字经济领军人物”。 九是加强财税要素保障。主要是强化资金支持,省财政每年专项安排2亿元支持数字经济项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等。 十是统筹组织实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政策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