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38号
各市经信委: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合肥、芜湖、蚌埠各推荐2家企业,其余地级市各推荐1个,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不再推荐报送。
二、请各市经信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严格对照条件和标准,积极组织有关申报工作,于2018年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推荐表和佐证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光盘)报我厅中小企业局。
三、我厅拟于12月13日下午2:30在厅北楼529会议室召开评审答辩会,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请申报企业相关负责同志携带专精特新“小巨人”推荐表一式八份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按提纲(见附件2,限8分钟)准备PPT并提前发至我厅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杨阳,赵聃;电话:0551-62871935,62871025;邮箱:gxyzhaodan@ahjxw.gov.cn。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答辩提纲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5日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