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好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做好第六批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科研院所类)和第十二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科研院所类)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1.第六批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科研院所类)8名。
2.第十二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科研院所类)10个。
二、申报条件
(一)“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科研院所类)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五大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需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入选后能连续在安徽工作5年以上。
3.在国家或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或学科建设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基地的高层次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创新发展潜力较大,业绩突出;或具有重大的科技发明创新或在参与科技创新、科技转化、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其成果转化具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坚持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的原则,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以及海归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在管理期内的同类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115”产业创新团队(科研院所类)
申报项目重点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申报。申报需具备下列条件:
1.团队拥有在科研、技术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研发项目。
2.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3.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4.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产业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5.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坚持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的原则,目前已有“115”产业创新团队且未达到设立期限的单位一般不得申报;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省“特支计划”尚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前11批“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再作为第十二批团队带头人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科研院所类)
1、填写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省“特支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并准备好附件材料。
2、材料审核及报送。市属及区域内的科研院所由各市科技局审核后统一签字盖章报送,省属科研院所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签字盖章报送,中央驻皖科研院所由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报送部门均为省科技厅引智人才处。
3、申报材料要求。(1)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应尽量填写完整,没有内容的填写“无”,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材料要紧紧围绕申报书填写内容,应清晰简明,排版紧凑美观,与申报书一同装订,总页码不超过36页,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用白色铜板纸,纸质件一式2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2)申报人选简表(见附件2)和申报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审核部门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3)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名。
(二)“115”产业创新团队(科研院所类)
1.填写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团队可填写《第12批“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附件4)和《第12批“115”创新团队申报情况简表》(附件5),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准备好附件材料。
2.材料报送及审核。中央驻皖、省属和市属科研院所将材料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引智人才处,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要求。①《第12批“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后可附重要证明材料,采用A4纸双面印制,《设立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超过32页,封面用白色铜板纸,报送纸质件一式10份。②《第12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简表》报送纸质件1份。以上表格同时报送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
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四、工作要求
1.同一人才不可兼报“特支计划”和“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用人单位是人才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推荐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
3.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掌握熟悉具体政策,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与团队或其本人直接相关,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1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引智人才处 卞晓庆
联系电话:0551—62655987
电子邮箱:308906577@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技厅419室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