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规划函〔2019〕593号
合肥、蚌埠、阜阳、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相关材料的通知》(工规函〔2019〕1118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各示范基地登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http://sfjdsbxt.miit.gov.cn/sfjdbs)并修改密码,各基地用户名见附件2,初始密码请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处联系获取。《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及填写说明等相关材料,请点击系统登录页面右侧链接下载。
二、请督促各示范基地于9月20日前在线填报《汇总表》、示范基地2018年发展情况总结等材料;工作方案和产业规划已经实施到期的示范基地,需于10月31日前在线报送示范基地新制定的工作方案和产业规划。
三、请通知各示范基地务必加入“示范基地评价工作群”(QQ群号:544350717),评价工作相关的重要通知、咨询培训和报送平台使用解答均在此群中发布或开展。
四、军民融合示范基地报送材料不得通过网上报送,需以机要交换形式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区域处,请芜湖、蚌埠市经信局一并通知相关军民融合示范基地。
联系人:规划处 谭俊、余硕硕;电话:0551-62871085;邮箱:tanj@ahjxw.gov.cn。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相关材料的通知》(工规函〔2019〕1118号)
2. 安徽各示范基地报送系统用户名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