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科技函〔2019〕661号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FC5041XXYEV帅铃i5窄体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等145项产品为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
附件: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三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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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三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