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中明确的政策支持范围、申报要求和流程抓紧摸排并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填报,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名单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及时调整出名单,由财政和税务部门取消其享受税收政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发改财金〔2020〕98号).doc
联系人:骆羊羊 联系电话:0553-3850739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