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芜经信技术〔2020〕32号),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我局将开展2020年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凡在芜湖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企业编制了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了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企业信息化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比重逐年上升。针对企业员工,制定具体信息化培训方案,并有效实施。
3.企业信息系统以应用为导向,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方面,持续改进,在本地区或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以及示范和推广效应。
二、认定程序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易企网”(www.eqoho.com),选择“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模块”进行申报,县(区)经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汇总行文上报市经信局。推荐文件一份,企业申报材料光盘一份。
2.市经信局在县区上报基础上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县区初审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4.已获得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的无需申报。
联 系 人:市经信局投资科 戴春艳; 电话:3837780;
电子邮箱:jsk3839078@163.com。
附件:1.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参见市经信局网站)
2.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信息表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9日
芜经信技术〔2020〕35号附件 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