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德市、宿松县经信局(科经局)、发展和改革委、科技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21〕11号)
发布时间:
来源:
点击:
952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经信局(科经局)、发展和改革委、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21〕1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请对照《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实施要素指南(202l年)》,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10日内将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信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应急管理厅对申报的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初审,并联合出具推荐意见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夏必仙,电话:13685652313/0551-62871853。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 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2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