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20〕4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与市或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并成立的从事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二、考核办法
依据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提交的绩效考核材料,对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表》(见附件)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三、相关要求
请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考核材料,于6月6日前将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的运营绩效考核材料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含工作总结、目录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市科技局成果科,与县市区签订合作协议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材料需要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盖章。对逾期不报送考核材料的单位视为不参加考核并计入诚信记录。
联系人: 裴加佳 3831592 1291116270@qq.com
附件:
1.芜湖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名单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表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