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声谷政策资金申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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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信局、财政局,广德市经信局、财政局,宿松县科经局、财政局:
经研究,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和财政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092、62871705。
(三)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奖补)、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奖补)、奖励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等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其余项目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统筹开展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务处张莉,联系电话:0551-62878831;省财政厅企业处徐冰华,联系电话:0551-68150635)。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24时,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含广德市、宿松县)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规定履行项目评审、涉企系统比对,商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
附件: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1. 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上报文件;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4.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5. 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1. 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以下五类项目奖补中的一类:2. 单个企业最高可叠加享受除项目奖补外的3个称号类奖补;3. 对皖北、原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含部分革命老区)(见附件23)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上浮)4. 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中国声谷支持项目例外);5. 企业已获得国家奖补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6. 申请中国声谷创新发展政策奖补资金按照省市1:3合力支持,合肥市企业需提供入驻中国声谷协议或相关证明【第(13)、(14)、(23)条政策除外】,其他市可申报中国声谷创新发展第(4)、(10)、(11)、(12)、(16)、(19)条政策。
聚焦“设施互联、系统互通、数据互享”,为电子、机械、汽车、船舶、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纺织、医药等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供数字技术支撑。
----申报条件:
①项目为生产线全线改造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数据打通、设备上云等支撑,方向符合《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指导目录》(见附件3)。
②项目实际完成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软件、系统集成、检验检测、专利等投入(不含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③项目支撑的生产线全线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需达到工程备案投资的70%以上,如工程已竣工,竣工时间应不超过一年,竣工时间根据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和软硬件购买时间综合判定。
----申报材料
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
----支持方式:
择优支持100个项目。每个项目按投入的10%予以补助,最高100万元。
(2)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
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证书,评估等级在3A(含)级以上,并且在当年申报截止前证书有效。②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化业务综合集成情况;通过评估实现收入、利税等提升情况;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分析、企业新型能力识别和打造的方法与路径、企业借助外部力量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或帮助情况;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建设的主要成效、以新型能力建设推动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等;③企业数字化服务采购合同及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评估等级在3A、4A、5A级的企业,省级分别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3)支持省级智能工厂贯标升级
①往年已获得安徽省智能工厂称号和2022年获各市推荐上报安徽省智能工厂称号的企业;②企业进一步加大智能化改造投入,突出数据驱动制造,推动装备数字化和制造过程数字化,集成优化各类软件系统,打通信息孤岛,深度挖掘应用数据,创新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技术升级、效益提升;③企业改造升级后,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①企业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自评估形成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和《答题情况》;首次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四级、五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并相应扣减已获的智能工厂奖补资金。
(4)支持省级数字化车间改造提升
引导企业以车间为载体,覆盖加工、检测、物流等环节,建成智能化生产线,用数据连接不同单元,通过工业软件的应用对生产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实现设备数控化、车间网络化、现场透明化、生产智控化。重点支持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典型场景的数字化车间。①2022年已获各市推荐上报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称号的企业;③2021年1月1日(以发票时间计算)以后的数字化改造设备(含软件、网络等,与申报车间无关的设备不计入)投入不低于500万元。③企业2021年1月1日以后数字化改造投入的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择优按照项目设备(含软件、网络等)购置额1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以车间成线改造为重点,推动企业开展智能配料、装配、检测、装卸、仓储等整条生产线工程化改造,打通生产线数据链,实现设备间数据交互与协同生产,形成全过程数字化管控。促进电子、机械、纺织、医药、轻工、冶金、建材、船舶、汽车、化工等行业改造提升;聚焦绿色转型和绿色升级,推动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装备供给生产线建设和绿色产品装备应用的工程化集成改造,促进工业重点领域的绿色制造。①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③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④项目方向符合《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其中“绿色化”转型项目主要是指:通过整线改造增加《目录》第(十一)项中所列技术装备产品供给的项目。“绿色化”升级项目主要是指:在整线改造中,应用《目录》第(十一)项中所列技术装备产品,实施后能明显提升企业节能降碳减排或综合利用水平的集成改造项目。⑤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其中申报“绿色化”转型项目应为在建项目;申报“绿色化”升级项目完成投资需达到项目备案投资的70%以上,如项目已竣工,竣工时间应不超过一年,竣工时间根据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和设备购买时间综合判定。⑥项目已购置设备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生产线核心设备单台购置额不低于500万元(申报时设备必须在项目建设现场);⑧列入导向计划或纳统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绿色制造体系企业、国家级节能环保领域领跑者和规范企业、省级绿色工厂企业、近三年工业节能环保“五个一百”目录内企业申报绿色转型和升级项目,以及列入近三年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导向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②专项资金申请表(根据年度申报文件确定的要求填报)、设备补助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8)和已购置设备清单(附件9);③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无需提交用地、规划审批文件;④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自有资金有效凭证,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⑤申报“绿色化”转型项目需提供项目产出装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报告中对装备产品节能、减排、降碳、综合利用至少一方面是否具备行业先进性作出说明;申报“绿色化”升级项目,需提供社会效益技术审核报告或评价报告,其中“绿色化”升级项目已竣工的,还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竣工决算表。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1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①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③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⑥贷款期限为3年及以上,项目申报年度上一年仍在贷款期限内,并有利息发生;②专项资金申请表(根据年度申报文件确定的要求填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10)和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1);③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无需提交用地、规划审批文件;④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的贷款合同、进账单(借款凭证)、利息单(支付利息相关凭证)等。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最低20万元,最高500万元。申报单位拥有平台研发、建设与运维的资金来源,具有专业的运营和管理团队。平台具备完整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参考架构,涵盖边缘层、工业PaaS层、工业SaaS层,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有较强的积累和应用。行业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型平台)面向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工业设备接入、行业知识沉淀、数据建模分析、应用创新开发等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基础条件:①具有云计算、大数据、计算机等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④具备敏捷高效的低代码、图形化开发引擎,具有不少于20个特定行业工业APP、云化软件或平台功能模块;⑤具有5个及以上面向特定场景的落地解决方案,具有不少于2个标杆性落地案例,能够显著支撑特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区域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区域型平台)重点面向市、县(区)、工业园区数字化转型,提供设备上云、集采集销、备品备件管理、产能监测等区域产业共性服务,以及企业特定需求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基础条件:①具有云计算、大数据、计算机等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②在特定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工业设备规模接入能力,连接不少于500台工业设备;③为区域内工业企业提供不少于20个工业APP、云化软件或平台功能模块;④具有5个及以上面向特定场景的落地解决方案,具有不少于2个标杆性落地案例,能够显著支撑特定区域的数字化转型;技术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型平台)重点面向特定工业场景,提供物联网感知、工业仿真、数字孪生、声音检测、视觉检测、知识图谱、标识解析、区块链、量子技术、技术服务对接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基础条件:①具有云计算、大数据、计算机等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⑤开发并推动不少于2种专业技术的产品化推广,相关技术具有软著、专利数量不少于5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级平台)主要面向大企业集团或大型工厂内部应用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基础条件:①具有云计算、大数据、计算机等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②平台应能连接企业内生产设备和管理系统,接入不少于50台工业设备;③具备不少于10个工业模型,5个工业APP、云化软件或平台功能模块;④具有2个及以上面向特定场景的落地解决方案,具有不少于2个标杆性落地案例,能够对企业提质降本增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申报材料
①各申报单位根据《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要素》(附件12)和本单位平台建设发展实际,撰写平台申报书(附件13);②相关证明及补充材料,包括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投入承诺书、平台建设资金投入证明材料、平台所服务及接入企业花名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支持方式
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经材料审核、评审答辩等环节后择优支持,最高补助1000万元;支持项目须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建设周期原则不超过2年,平台建成后无法满足验收的,应予以补助资金追回或相应核减。企业级平台采取后补助方式,根据企业应用成效和示范作用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申报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包括:5G典型应用示范、标识解析应用示范、新模式应用示范、网络安全管理示范和优秀解决方案。5G典型应用示范:基于5G网络技术的制造业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项目及5G+智能制造、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能电网等典型场景应用。标识解析应用示范: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设备预测性维护等应用场景及不同业务单元中的标识解析应用。新模式应用示范: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网络安全管理示范: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加强工业互联网企业差异化、精细化管理,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优秀解决方案:面向工艺改进、质量管控、节能降耗等数字化转型共性问题的系统解决方案。①5G典型应用示范、标识解析应用示范、新模式应用示范、网络安全管理示范申报单位为应用企业、应用单位等。优秀解决方案项目申报单位为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供应商;②项目须满足《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4),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行业推广价值,且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③申报企业须在羚羊(www.lingyangplat.com)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并开展工业互联网线上诊断(操作方法见附件15)。①项目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应用项目方案简介、代表性及推广价值、应用情况及效果、实际应用案例等);②网络安全管理示范项目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评估报告。③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资金投入材料、专利/著作权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申请报告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支持一些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和优秀解决方案,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①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一年度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且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达到100万元及以上;②“工程产品”是指经过全掩膜板(Full Mask)流片,达到设计要求后,可以提供给集成电路系统整机厂商进行芯片性能测试及示范应用的芯片产品;“首轮流片”是指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签订流片合同。③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产品开发、财务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行为规范、资料完整,拥有申报产品的完整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①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主要业务、人员、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新产品研发投入情况等);②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与掩膜版制作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由第三方代为流片的,需提供第三方委托晶圆代工厂进行首轮流片的相关佐证材料);③首轮流片产品清单及相关情况说明(包括产品主要功能、技术指标、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等)(附件16);④首轮流片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布图登记证书或其他与之相关的授权专利)。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省级按该款产品首轮流片合同或掩膜版制作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①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③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期合理;④项目方向、技术指标、应用指标符合《安徽省工业强基任务表》(附件17)或项目方向符合《安徽省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指导目录》(附件18)要求;⑤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⑥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①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基本情况、技术工艺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市场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等);②资金申请表(根据年度申报文件确定的要求填报)、工业强基(产业链短板领域)技术改造设备补助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8)和已购设备清单(见附件9);④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对能够完成《安徽省工业强基任务表》中各项任务指标的企业或符合《安徽省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方向的项目,省级按项目设备投资额和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分200万、300万、500万元三档给予补助。免申即补,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免申即补,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21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对2021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上报并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上一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综合服务平台和各市经信部门明确的承担本地区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的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市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升级建设申报书》(附件21)。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补100万元。对省市综合服务平台奖补50万元。3.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奖补)免申即补,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新进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年度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在我省注册登记且总部设在我省的民营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2) “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补①本年度“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对获得“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每个分别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②企业自愿申报,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开招标确定的栏目、时段播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对企业在“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20年、2021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已享受过省、市该政策的项目除外);2022年拟申报评定并获市县推荐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1)评定文件和评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称;(3)评定当年曾使用的材料:①“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报告” 扫描件、②销售合同、发票和流水扫描件、③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对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售价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其中,单台(套)售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台(套)售价的15%给予奖补;单台(套)售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研制单位的关联企业或贸易商不得提出奖补申请。最终奖补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1)2020年、2021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已享受过省、市该政策的项目除外);2022年拟申报评定并获市县推荐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2)2021年1月1日以来交付使用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3)已获得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不得申报。(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用户方所签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对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按单台(套)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已经被评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研制单位,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不得提出申请。已享受该政策的装备研制单位不再享受补贴。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1)2020年、2021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2022年拟申报评定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3)已获国家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省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省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支持的新材料不得申报。填报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奖补金额;2021年4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等。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其中,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货值的15%给予奖补;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首批次新材料奖补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1)2020年、2021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2022年拟申报评定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3)已获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国家、省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的新材料企业不得申报。填报投保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补贴金额;2021年4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保单、保费发票、不少于保费金额20%的付款凭证扫描件等。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省内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申请保险保费补贴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申请。首批次新材料保险保费补贴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申报条件 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不含合肥市,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及2022年已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申报此次资金项目,已享受过该政策的项目除外)。----申报材料 (1)填写首版次软件项目名称和评定文件名称、文号(2022年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不提供);(2)评定首版次软件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首版次软件售价(单套首版次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产品销售价格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软硬一体产品销售价格计算;服务平台类软件产品,售价按一年内平台用户订阅服务价格计算)分档计算,售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售价15%给予奖补,售价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售价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申报条件 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不含合肥市,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及2022年已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申报此次资金项目,已享受过该政策的项目除外)。 (1)填写首版次软件项目名称和评定文件名称、文号(2022年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不提供);(2)首版次软件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3)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原件扫描件(申报前一年内),不少于保费金额20%的付款凭证及清单电子扫描件等。对于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保险补贴期限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已享受该政策的不再享受。①申报主体是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行业的企业,重点是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企业、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揭榜企业。②2020年1月1日之后实施完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支付给合作方实际金额≥30万元。②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产学研合作合同、支付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③取得的成果,包括专利,标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开发应用等。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50%,择优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①项目符合中国声谷揭榜挂帅重点方向(声谷附件1);②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联合协同攻关能力,对申请揭榜的技术具有精准的攻关目标和实现指标。①资金申请报告(声谷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设立监管账户,项目立项开工后首期使用50%补助资金,项目完成评估验收后,根据实际完成投资额安排后续资金。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0万元。①企业具备数据创新能力,委托开发试制投资(购买)不超过总投资60%;①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②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并出具申报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①具备人工智能类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研发及产业化能力;③项目为自投研发项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超过60%的项目不予支持,其中研发人员是指本地缴纳社保半年以上员工,工资总额为企业参与该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之和),受托开发定制项目不予支持;①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等。②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并出具申报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②已进入国家目录,申报企业与目录中产品研发企业一致。①上一年度1月1日以后注册落地,签约入驻中国声谷的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新创业团队;②团队研发人员至少3人以上,已有清晰的产品研发方案。对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给予实际已支付房租(不超过3年,含预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①申报单位自成立至申报通知印发时间不超过5年且实际运营;②应用中国声谷公共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开放服务及产业支撑平台、面向深度学习应用的开源平台、中文信息(深度)处理开放创新平台、智能语音开放创新平台)开发新产品,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③研发产品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备案的第三方信创软硬件适配验证机构适配测试。①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人员情况等。②省级或省级以上备案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创新软硬件适配机构出具的适配测试证书,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择优给予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新产品一次性50万元奖励。②项目符合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新类产品产业化方向,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开工建设。申报单位已经指定的政府性投资公司尽职调查,符合政府股权资金投资要求,同意与政府性投资公司签订包含但不限于股权回购条款的投资协议。根据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股权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②申报贷款已获批过省、市其他贷款贴息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按上一年度企业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逾期贷款发生的利息不予贴息。②合作协议自签约至申报通知印发时,配套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②“龙头+配套”合作协议,包括品牌共享、渠道共享、服务外包及产品配套等具体方式;④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的股东信息等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上市公司年报等)。对已签订“龙头+配套”合作协议且带动每款配套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龙头企业每款配套产品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500万元;上年度企业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企业。 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涵盖近三年度企业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测算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对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①申报单位应针对教育、医疗、交通、城管、商业、广电等行业领域以及生产车间、企业园区、机关办公、居民社区等应用场景研发相应的解决方案;②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技术开发团队,申报方案必须综合应用2项及以上中国声谷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和产品,同时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能够实际落地应用并具备良好的应用前景。③研发产品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备案的第三方信创软硬件适配验证机构适配测试。①“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报书(声谷附件7);②省级或省级以上备案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创新软硬件适配机构出具的适配测试证书,同时提供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择优10-30个优秀解决方案,每个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①项目为中国声谷“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的落地建设项目;②项目由优秀解决方案研发单位落地建设完成,应用场景均位于安徽省境内。①资金申请报告。报告中需说明项目对应的“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以及所有符合要求的示范项目情况;②项目建设投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签订的项目建设验收表、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每年择优支持20个左右“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落地建设示范项目,按照实际总投资额给予建设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申报条件 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及2022年已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申报此次资金项目,已享受过该政策的项目除外)。①首版次软件项目评定文件(2022年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不提供);②评定首版次软件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申报条件 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及2022年已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申报此次资金项目,已享受过该政策的项目除外)。①首版次软件项目评定文件(2022年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不提供);③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原件扫描件(申报前一年内),不少于保费金额20%的付款凭证及清单电子扫描件等。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对省内企业投保首版次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对年度保费予以补贴。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①中国声谷入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国声谷杰出软件工程师等以及省外、省级以上评定的软件技术人才)在企业工作满1年后且首次申报时间距引进入职不超过3年,可申请奖补;②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①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满一年),工资发放证明材料以及缴纳个税证明材料;③资金承诺书(企业承诺将奖补资金全额发放至员工个人,不得截留、侵占)。上一年度收入超过50万元且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者,前3年按在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部分等额奖补,之后2年减半补贴。②申报学校与中国声谷企业合作建设人工智能实训室和软件开发实训室,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③实训人员通过实训平台完成实训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取得颁发的实训合格证书。②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学校基本情况,实训室建设内容及实际建设完成情况,资质与服务能力,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实训效果,上一年度运营和财务情况等;④鼓励实训人员在中国声谷就业,提供就业合同(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实行计划备案管理,按年度实际完成实训人数结算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与中国声谷企业成功签约人员另奖励3000元,每个实训室累计补助最高200万元。①申报单位实缴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专业的运营和管理团队,本地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50人;②项目具有园区共用平台性,提供公共服务,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申报单位已经指定的政府性投资公司尽职调查;符合政府股权资金投资要求,同意与政府性投资公司签订包含但不限于股权回购条款的投资协议;按平台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有关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①申报主体为中国声谷专业园区内产业招商和产业服务等平台公司;平台考核自评报告,包括自评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及平台考核评分表。对实际运营情况良好、服务能力强、考核优秀的平台,每年按照评分情况给予奖励。以评估得分为系数,计算具体奖励金额,考核满分100分,奖励500万元,每减少1分,减少奖励5万元,依此类推。①申报单位上一年度新建设完成,具备投入运营条件的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和创新产品消费促销体验中心;②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园区内软件企业占比不低于80%;①申报单位新建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和创新产品消费促销体验中心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建设、公共应用产品购置、装修设计等投资、数量、用途清单),并出具申报项目总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③项目为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提供园区内软件企业占比不低于80%的证明材料。按照公共服务平台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参加年度国际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大赛获奖,且入园发展单位。②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的股东信息等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上市公司年报等)。对获得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入园发展项目,分别给予50万、25万、10万元奖励。中国声谷举办的国际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相关创新大赛的主体承办单位。①大赛方案,主要包括活动的必要性、主要内容、时间安排、资金预算等;按大赛活动会场展位费、租赁费、会务费等服务费用10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大赛经费补贴。经申请备案的中国声谷企业主办的高水平产业学术论坛、峰会、新技术发布会、软课题研究等宣传推荐活动。①活动方案报县区、市级经信主管部门,经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批复文件;列入部省合作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在国内外举办的中国声谷大型宣传推介活动。①活动方案经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举办宣传推介活动的批复文件;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会务费、广告宣传费、文印费、媒体合作活动费等服务费用10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申报单位须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成功上市,同一单位只可享受一次。②申报单位完成改制、上市辅导备案登记办理及上市成功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在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中国声谷”基地内企业,自企业完成股改起,分阶段累计给予不超过4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创新层挂牌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晋层至精选层的补齐至50万元奖励,转板至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齐至400万元奖励。最高400万元。(25)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奖励项目②申报单位须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同一单位只可享受一次。②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70万元。(26)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奖励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同一单位只可享受一次。申报单位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20 万元。(27)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奖励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同一单位只可享受一次。申报单位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已入驻中国声谷,为中国声谷企业提供服务并取得合法服务收入。②申报单位年服务中国声谷企业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列出为中国声谷企业服务的合同清单(包括合同签订时间、服务企业名称、合同额等);③单个服务合同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发票和付款凭证。按年服务中国声谷相关企业收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13. 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行业型、区域型平台、专业型平台、企业级平台)23.皖北、原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