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三批)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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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鞍山市两创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马经信装备(2020)4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2年《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申报工作。请各县区经信部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6月24日,县区推荐上报时间为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有关企业将两创产品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经信部门,由经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1.第一批、第二批《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中获得省级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称号,已满三年有效期的产品(截至2022年6月30日),自动退出两创产品目录。2.同一企业同一产品获得多项认定只限申请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请;申报产品名称必须与认定名称统一,否则不予认定;高新技术产品原则上只允许申报上一年度认定产品。3.申报的产品和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并按照办法中相关要求提交《两创产品申报表》(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同时填写《两创产品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交所属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汇总。4.申报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提交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验,初审通过后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4.《管理办法》资料请自行前往市经信局官方网站下载。1.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须高度重视两创产品申报工作,精心组织,按时上报。2.要严格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区域内产品有创新、有优势、有特色的企业申报。3.请各县区、开发园区将推荐函、申报材料、《两创产品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一份于6月30日报送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