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和《2022年度发展民营经济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根据2022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评价情况,拟确定合肥市、滁州市、六安市为2022年度发展民营经济成效明显地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和《2022年度发展民营经济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根据2022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评价情况,拟确定合肥市、滁州市、六安市为2022年度发展民营经济成效明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