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数字文旅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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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加快推进全省数字文旅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创新应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23年数字文旅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厅直各单位,文博场馆、A级旅游景区、各类文旅企业、科技企业等。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扩展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元宇宙等技术,在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创新应用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交互式空间营造,创新内容表达形式,打造虚拟场景、多维展陈、沉浸式体验产品等新型消费业态,丰富数字文旅产品的优质供给。(二)为游客提供丰富、智慧、便捷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智慧停车、快速入住、多码合一、智能导览、智慧交通、智能讲解、科学分流等。(三)收集游客受众分类、规模数量、结构特征、消费习惯等数据,向目标市场和目标客群精准推送相关产品信息,实现精准高效营销。(四)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文旅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手段,提高文化和旅游治理效能等。(一)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具有一定影响力。(二)示范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聚焦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的共性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可复制推广。(三)案例应为2022年以来完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四)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一)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安徽省数字文旅创新实践案例申报表》(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由推荐单位审核后盖章(一式三份)。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本地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案例不超过4个。厅直单位直接推荐,每单位限1个名额。(二)审核评议。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入选案例。(三)案例发布。经公示、公告等程序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入选案例,并开展宣传推广。(一)此项工作已纳入各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按照要求组织指导案例编写。(二)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大于2MB,建议使用JPG格式;每个案例视频不超过4分钟,不大于100MB,建议使用MP4格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案例名称”。(三)案例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案例申报材料(纸质版、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以及案例图片和视频)统一报送至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厅直单位直接报送。如需邮寄,请用EMS。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