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二、申报条件
(四)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面向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四大类行业,建设内容需至少覆盖典型场景的8个环节,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2)编写。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三、其他要求
(三)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3份企业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只盖企业公章),2份加盖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公章的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9月5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以上文件的PDF和WORD版本也请一并反馈至联系邮箱。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做好项目审核工作,择优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常态化受理2021、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组织开展验收评审,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
(五)各市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给予优先支持,探索在示范工厂培育基础上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入选企业应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联系人及电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操礼贤,0551-62871715;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刘福坤,0551-62602734;
省财政厅企业处徐冰华,0551-68150635;
省国资委科创规划处,凌德山,0551-62687955;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石汉成,0551-63356884。
联系邮箱:caolixian@ahjxw.gov.cn。
技术支持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汪俊龙,13996177996;王金生,18811348791。
附件: